旅游電子合同顧名思義就是針對旅游行業(yè)所簽訂的合同,它是傳統旅行社和OTA平臺所使用的合同簽約方式之一,實現了與游客全程在線簽署,不用來回跑。隨著疫情發(fā)生,旅游電子合同的需求增長迅速,越來越受到平臺、旅行社及消費者的認可,有望在全行業(yè)推行。
在旅行社報名后,按照《旅游法》每次報團出行,都需要簽署一份旅游出行合同,一般旅游合同都是紙質的,涉及印制、快遞、物理存儲空間和人員成本,簽署和管理成本高,給旅游者帶來了很多的不便。
旅游電子合同對旅游業(yè)的行業(yè)現狀會產生什么影響?簽署旅游電子合同有必要么?簽了有什么用?
越來越多的市民在互聯網旅游平臺或者線下旅行社預訂旅游產品后,會受到這樣一條短信:“您與旅行社的合同已上傳第三方備案,點擊短信鏈接查閱并簽字。”點擊鏈接、確認合同、完成簽名,一份旅游電子合同就生成且完成蓋章備案。
旅行團只要采用正規(guī)的第三方平臺簽訂旅游電子合同,那么該合同就是具備法律效力的
2016年文化和旅游部啟動建設全國旅游監(jiān)管服務平臺,要求旅游服務平臺提供電子合同及CA認證及驗真功能。
可以,市民足不出戶,點擊鏈接、輸入驗證碼、確認合同、在線簽名、發(fā)送到郵箱,就在手機上完成旅游電子合同的簽訂。
旅行機構只需要一個負責人就可以實現在線合同的管理,查找起來也更加方便,不用再去面對打印、簽字等繁瑣的業(yè)務流程。
當我們需要跟團去旅游不用到門店,只需要一部手機,行程也展示得非常詳細,所有流程都在手機上進行操作,只需約定時間背上背包旅游即可。
張家界推行旅游團隊電子合同,全面替代紙質旅游團隊合同。
探索旅游電子合同和行程單等區(qū)塊鏈應用,推進全省旅游區(qū)塊鏈應用場景布局。
?日前,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廳、云南省發(fā)展和改革委員會、云南省教育廳等十部門聯合印發(fā)《云南省深化“互聯網+旅游”推動旅游業(yè)高質量發(fā)展實施方案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方案》)。
游客報名參團時,應當用中英文告知公眾防控管理要求,推薦采用電子合同,進行網上組團報名、繳費。
我們在出去旅游的時候選擇了跟旅行社團體的方式,在旅行社繳納了旅游費用后,雙方是需要簽訂合同的。有些旅客跟旅行社簽訂的是電子合同,并不是常規(guī)情況下的書面合同,那么簽訂了旅游電子合同是否要打印出來呢?主要看電子合同是否與紙質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。
市民足不出戶,點擊鏈接、輸入驗證碼、確認合同、在線簽名、發(fā)送到郵箱,就在手機上完成旅游電子合同的簽訂。
如果選擇了十一國慶跟團游,你需要注意一個最大的問題,那就是一定要跟旅行社簽署電子合同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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